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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憑單申報延至6日截止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一一一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法定申報期間為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因申報期間適逢十天農曆春節連假,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申報期間延至二月六日止,憑單填發期限配合延長至二月十五日止。
基隆分局特別提醒憑單申報單位注意申報期限,請儘早向稽徵機關申報憑單,早申報早安心,以免逾期申報受罰。網路申報可提供二十四小時全方位服務,籲請多加利用,另網路申報也延期開放至二月六日晚上二十四時,可善加利用。
基隆分局說明,近年國稅局力推無紙化政策,凡符合適用免填發憑單範圍,因已匯入國稅局結算申報系統,納稅義務人可以在綜所稅申報之前進行查詢,所以申報單位可以不用寄發憑單給所得人,免填發憑單之範圍如下:一、憑單填發單位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二、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
如非屬免填發範圍內之憑單(如所得人為營利事業、執行業務事務所等)或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應於二月十五日止將扣繳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