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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拆除工程太吵 二外師求償百萬獲賠六千多元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兩名開設英語補習班的外籍人士,因不滿住家附近的旅館進行拆除工程的噪音擾人,因此搬到飯店躲避噪音,並提起一百多萬元的精神及財物損失訴訟。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英語老師提出一天的施工噪音證明,判決廠商應賠償六千七百多元的飯店住宿費。
家住台北市大直的外籍老師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拆除工程的廠商從民國一一0年五月十一日起至同年八月中旬,對汽車旅館進行全館拆除工程,期間不間斷發出尖銳施工噪音。
外籍老師指出,拆除工程期間因適逢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白天無法外出前往他處躲避噪音,只能待在住家,連續長達數月的噪音致其睡眠不佳、焦慮等,不法侵害其居住安寧的人格利益,向工程公司請求飯店住宿費用及精神慰撫金等共一百三十四萬多元。
法院表示,依原告資料顯示,其居住的房屋於前年六月十七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測得平均聲響為七十五分貝,超出管制標準的七十二分貝,噪音確已侵入其房屋,且逾越法定噪音管制標準。
法院認為,該噪音非短暫或偶發,而是持續一整天,已超越一般人活所能容忍程度,足以影響居住安寧,判決廠商須賠償其躲避拆除工程噪音的住宿費六千七百多元。
至於其他時間,法院認為原告無法舉證證明噪音入侵其房屋內,且逾越法定噪音標準,難以主張居住安寧人格法益、身心健康權受有侵害,因此駁回精神慰撫金等費用的請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