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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夜市 大益貨櫃街再挨罰
市場處稽查開單 強調若屢勸不聽 不排除斷水斷電 經發局回應就地合法爭議
記者陳佳伶、王勗∕綜合報導
大益貨櫃商店街業者違法經營夜市,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市場處二日晚間前往稽查開單,最高將開罰五萬元,若業者仍未停止營業,將再次裁罰,若業者屢勸不聽,後續不排除強制執行斷水斷電。
市府經發局在農曆春節前將此地公告為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適用施行地點,被質疑違法夜市可就地合法。經發局表示,對該公告有意見者可提出,未來如接到業者提出夜市設置的申請,市府各單位也會嚴格把關,綜合評估集合攤販設置的適宜性。
市場處指出,一年多前,業者向市場處提出在東區平實段三六、三七地號申請設置大旺夜市,市場處依據跨局處會議決議,未符條件,不予受理。
後來,市場召集各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進行第一階段公告設置集合攤販地點審查討論,該地點為商業區,該地目性質可做為攤販集中場,依行政程序法辦理相關程序,市場處一月十八日公告為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適用施行地點,也就是得設置攤販集中場地點,一個月內對該公告有意見或建議者可提出,因此目前同步在收集各方意見。
市場處說,第二階段申請設置夜市許可,依據《台南市攤販管理條例》,業者必須提出相關文件申請,市府再召開聯合審查會議,就各面向綜合整體評估分析,依法處理攤販設置適宜性,不可能有所謂違法夜市就地合法情事。
市場處表示,有關業者申請做大益貨櫃商店街範圍外卻違法經營夜市,市府經發局及市場處、出租土地的國防部前都要求限期改善。已陸續開出兩張分別為一萬及二萬元罰單,二日再前往稽查開單,希望業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