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針對議會國民黨團批夜市爭議,市府經濟發展局表示,該地屬商業區,業者依法可申請貨櫃商店街使用,但業者違規經營夜市,已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若情節重大,將強制斷水斷電,直到改善為止。
經發局強調,全案一切依法裁處,各階段都有紀錄可循,沒有包庇。惟行政機關以輔導業者合法經營為目的,裁罰或斷水斷電是最後手段,仍盼業者自主改善。
副局長蕭富仁表示,業者違規經營夜市,之前已多次前往聯合稽查,開出兩張罰單並限期改善,後續亦可能再加強稽查頻率及裁罰,若情節重大,不排除強制執行斷水斷電,直到改善為止。
經發局說明,該地屬商業區,依法使用分區確實可作商業使用,其中包括攤販集中場、即業者所申請貨櫃商店街,且國防部在承租書上也同意,可作市集及集合攤販使用。因此經發局在去年五月核定貨櫃商店街使用計畫,計畫期限至一一三年八月底止。
但業者申請貨櫃商店街,卻違法經營夜市,經發局及市場處、出租土地的國防部皆要求限期改善,已開出一萬及二萬元的兩張罰單。若業者仍未停止夜市營業,後續不排除增加稽查頻率及裁罰金額,或強制執行斷水斷電等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