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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公車橫行街頭 民眾投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客運一三一路公車因搶黃燈、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橫行街頭的開法遭民眾投訴。台中客運四日表示,駕駛再教育並記過處分;台中市政府表示,納入年度公車評鑑扣分。
台中市去年發生有公車搶快而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伊拉克籍男子一家三口,造成母子二死憾事。為維持行人用路安全與權益,台中市交通局也加強公車稽查。日前,台中客運一三一路公車遭民眾投訴,駕駛開車搶黃燈、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隨便超車等,橫行街頭的開法,讓一旁用路人心驚膽顫。
台中客運指出,駕駛危險駕駛的行為明確,已請站長立即對他再教育,駕駛將記過處分,將派人不定期祕密稽查、跟車,若再犯將加重處分。
針對公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等違規事項,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表示,分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緩以及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交通局說,台中客運一三一路公車在一月二十五日行經南區台中路與南門路口時,有未依標線行駛狀況;已請台中客運立即召回該司機進行安全再教育,交通局除依相關規定處分客運業者外,此事件也將納入年度公車評鑑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