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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使用權社宅非既定政策
黃必成/台北報導
有關內閣將推動「使用權社宅」的說法,內政部長林右昌7日表示,社會住宅有三個很重要的精神,一是在最需要的時候,留給最需要的人,二是要有一定的周轉率,三是要有退場機制,目前「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
林右昌指出,現行使用社宅的時間採3+3年的設計,這個可以滾動檢討。但台灣的社宅政策起步非常晚,是民進黨列入十年政綱,於總統蔡英文執政後才開始推動,與其他國家已推行數十年的狀況完全無法相比。
所以,不管是直接興建、還是包租代管,台灣社會住宅的數量都還需要大幅提升,這是社宅政策最大的課題,也是未來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林右昌說,社會住宅的使用一定要有退場機制,當使用者達到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後,就應該退場,把國家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年輕人及弱勢族群,做最有效益的使用。
就像停車問題一樣,車很多但停車格有限,因此公有停車格為什麼要規定費率及限制使用時間,就是要提高周轉率,把需求留給最需要的民眾來使用。
林右昌強調,「使用權社宅」的想法,還需要更多的討論與研議,並非既定政策,內政部如有重大政策,將親自向社會大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