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常備藥保存 避免日照及濕熱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家庭常備藥品如:解熱鎮痛藥、感冒藥、胃腸藥、皮膚用藥、外傷用藥等,或是慢性病連續處方用藥該如何正確地存放,食藥署表示,首要維持藥品包裝的原狀,避免陽光直射與濕熱,若已過期或欲丟棄時,也要依步驟處理。

食藥署表示,保存藥品時,應針對藥品不同的包裝方式而有相對應的作法,例如:常見的PTP包裝(泡殼包裝),是為提供藥品個別的防潮保護,因此每次服用時應壓取所需的藥量即可,不要讓其他部份的包裝受損,而影響包裝隔絕空氣的功能;藥罐容器則是在每次的使用後都應該確實地轉緊或蓋緊。

至於診所提供的藥包,因為是藥師依據處方箋完成調劑及交付,因此撕開藥包後就該將其中的藥品確實服用完畢,尚未需要服用的藥包請避免提前拆開,並可以用夾鏈袋將藥包做密封防潮。若是有使用藥盒的習慣,則建議一次準備最多一週的藥量,並確實將藥盒蓋好。

在保存溫度,一般藥品通常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藥袋或藥罐容器上有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要存放於冰箱冷藏(2-8℃),否則保存於冰箱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變質。另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或是置於濕熱的環境中,會造成藥品的變質。

至於藥品過期或欲丟棄時,食藥署表示,除了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要拿回醫院回收之外,一般居家藥品,包括膠囊及錠劑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至於藥水則可透過「放」、「倒」、「丟」3步驟處理,先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再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最後將密封袋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

食藥署提醒,若有藥品相關問題,都可以諮詢藥師,也可利用藥袋或仿單確認,清楚各式藥品的保存重點並注意藥品保存期限,就能共同為自身的用藥安全把關,也可以有效處理家中不必要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