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16日於行政院院會報告「減輕民眾負擔,多元支持方案」,為減輕中低收入戶的家庭衝擊,若只持有1戶自用住宅、核貸一定金額以下者、前年家戶所得120萬元以內,可獲3萬元支持。租金補貼方面,也降至18歲以上的學生租屋族可申請。
內政部期盼透過擴大推動租金補貼、持續增加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供給、擬定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支持等多項住宅政策,以減輕居住的負擔。政策重點是優先照顧「租屋族」,並關心支持中低薪「房貸族」。
減輕中低薪房貸族壓力方面,目前「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內政部為快速回應民眾需求,同步依草案第3條第2款「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規劃,以因應疫情衝擊及升息所造成房貸增加的壓力。
規劃內容是針對110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120萬元以下,僅有一間房子且是屬於自用住宅者。台北市房屋原始核貸金額在850萬元以內,總價1200萬元以內,其他地區房屋核貸金額在700萬元以內,房屋總價在1000萬元以內,提供3萬元的定額支持。
符合資格的民眾,均可申請住屋貸款支持方案。法案通過後預期全國約可嘉惠55萬貸款戶,其中台北市約佔4萬戶,非台北市其他城市約51萬戶。定額支持3萬元是以全國平均房貸餘額495萬元,去年央行累積升息0.625%來估算而得。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本政策不適用於購買高價住宅的民眾,重點是要減輕中低薪房貸族的居住負擔,不是鼓勵未來要買房的人,不適用購買高房價者,也不會補助到出租房子的房東。
在租金補貼部分,內政部表示,每年300億租金補貼政策去年首度由中央直接受理與撥款,核定戶數由民國108年的6萬戶大幅成長,現已達27.7萬戶,其中弱勢家庭約占4成、初入社會青年與婚育家庭各占約3成,實質給予租屋民眾支持並有效減輕生活負擔。
內政部指出,今年針對租金補貼也提出5大精進作為,包含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延續補貼,不用重新申請;新申請戶的租約免附房東身分證字號;放寬房屋的適用範圍,會以房屋稅與地政資料進行勾稽,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皆可適用。
內政部表示,未來也將持續推升全國社宅供給總量,中央興建社宅已從109年底的4435戶,於3年內興建數量快速成長,去年已累積興辦30491戶及遍及全台20縣市(含澎湖),完成「社宅環島」里程碑。今年馬祖與金門也將開辦,將可達成全國22縣市均有社宅的成果,預計可增加2萬戶。
內政部補充,截至112年1月底,全國直接興建社宅戶數已突破7.1萬戶,未來也將持續盤點公有低度利用房地,與各部會機關整合利用國有土地,以取得社宅用地。預估113年底,中央與地方興建社宅總量可累計達成12.3萬戶目標。
此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自106年底開辦,累計至112年1月底,媒合數已突破5.8萬戶,現行已達每季新增7000戶的成果,未來將持續擴大包租代管4.0執行與媒合量能,以每季增加1萬戶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