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工廠改善計畫收件倒數30日 經發局籲業者儘速提出申請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納管工廠改善計畫收件倒數卅日!高雄市經發局十六日表示,申請納管的未登工廠,至遲應在今年三月十九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未及時送件將影響納管資格,請業者應把握最後時限提出申請,若不及提出完整計畫,可先以簡易版計畫大綱送件,後續可再補正計畫書及相關文件。

經發局指出,工廠改善計畫大綱已於經發局官網公告,距離改善計畫收件截止進入倒數卅天,目前全市共計四千四百一十二家申請納管業者(工廠含臨登轉特登),已核准二千九百五十家,其中約一千八百家已提送改善計畫,仍有近一千五百家尚未提送,業者應把握法定期限儘速提出申請,避免影響經營權益。

經發局今表示,完整的改善計畫應包含外部消防水源、環保、自檢表及建築物配置圖等內容,且改善計畫經核定後需於兩年內完成改善,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於兩年內完成改善者,最遲也應於一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前完成,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如有規劃用地變更的工廠,則必須在一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前提出用地變更計畫,且最晚需於一二九年三月十九日前取得一般工廠登記,才算完成工廠登記合法程序;業者若有任何疑問,可電話洽詢,辦公室專線(0七)九六九七0九五。

經發局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及一0九年三月廿日施行的「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申請納管的未登工廠,最慢應在今年三月月十九日前提送改善計畫,但十九日因適逢假日受理期限再延至三月廿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