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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女同學跟蹤搶付菜錢 男觸跟騷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方姓男子有意追求昔日的國中女同學,屢次LINE訊息給女方要求約會,還尾隨她上菜市場並搶著要付菜錢,甚至一度上女方汽車後座被趕下來,卻仍不死心,在女方回家必經之路上等候送禮物給她,令她飽受驚嚇而報警送辦。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方男拘役二十日。

方男(五十八歲)坦承與女方兩人是國中同學,且有意追求女方,去年六月底至九月底,透過傳送訊息給女方,前後計十次反覆要求與她約會、聯絡遭拒。方男被控去年十一月間有三天跟蹤女方前往菜市場但否認跟蹤並且辯稱,自己每天早上要去市場那邊的統一超商拿咖啡,他在那邊有寄杯,這三天不是要去找女方。

去年六月底,方男駕車前往安定區菜市場找女方,並說要幫她付菜錢,令對方為之錯愕;九月八日,方男又到菜市場找她,趁女方欲開車離開時,自行打開女方車門進入後座,遭女方趕下車後,又駕車尾隨其後;九月廿五日方男又在安定區蘇厝大排便道旁守候,想拿禮物給女方。最後,女方受不了報警。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方男反覆為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女方經常出入或活動場所,使對方心生畏怖,已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應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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