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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疑屏開票有瑕疵遭送辦 法院裁定不罰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選舉開票過程餘波盪漾,藍、綠陣營還在為訴訟攻防!不過,一名黃姓縣民因在臉書張貼質疑計票瑕疵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裁定黃男不罰。

屏東地院裁定書說,黃姓男子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使用個人手機並利用自己的臉書張貼說:「計票人員誤植、總選舉人數一日數變、開票時間全國最慢」等文字,指稱中央選舉委員會之票數計算出錯及暗指幫忙作票等文字內容。

警方認為黃男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的違序行為,移送法院裁處;黃男表示,他是從蘇清泉粉絲專頁之貼文複製貼上,且這是社會可公評之事,就是有疑慮才提出來等語。

法官調查,該案係針對二0二二年屏東縣長選舉計票過程及結果有所質疑,而選舉屬全民高度關心與重視之「公共議題」,各界本就多有討論,連帶而來的「質疑」,在民主國家充份保障言論自由情況下,時有所聞。

法官認為,從該貼文內容觀之,其用意係質疑選舉之計票過程有瑕疵存在及過票過程緩慢,並未具體指稱有何人舞弊或為其他顯然違法之情事。黃男對於眾所關心之公共事務提出「議論與質疑」,並在社群軟體上張貼,而以現今選舉制度之公信力下,其影響並不致於達「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已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仍屬於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限度,尚不能認為黃男有違序行為,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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