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特別條例草案4條文保留 立院21日表決拚三讀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二十日進行朝野黨團協商攸關普發現金的疫後特別條例草案,經過近二小時討論,剩下包括執行適用項目在內的四項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二十一日立法院會將進行表決處理,拚完成三讀程序。

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黨團協商,研商疫後特別條例草案二案相關事宜;除了既有的行政院版本,以及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提出修正動議,民進黨團也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善意回應連日來在野黨團所提歧見,凝聚立法共識。

經過討論,黨團協商獲致部分共識,法案名稱採行政院版本「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另贊成行政院版本條文內容,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依本條例編列預算的中央部會,負責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項目的規劃、預算編列及推動;主管機關應專案列管及考核。

另外,獲致共識的部分,還有依照協商條文,依本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的現金、補貼、補助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行政院版本和各黨團的提案都有此共識。

至於在野黨極力反對的行政院版草案第三條第九款「其他行政院同意項目」餘款分配未寫明,恐有空白授權爭議,民進黨團擬具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刪除「其他」字眼,而將減輕就學貸款,還有擴大藝文消費及振興藝文產業等兩個項目正面列出。在野黨團肯定民進黨團釋出善意,不過,仍留待二十一日立法院會進行表決處理。

行政院長陳建仁稍早出席第七波安居緝毒專案成果記者會受訪時表示,希望朝野都能夠支持疫後特別條例跟特別預算早日通過,除了通勤預算以外,還有每個人發六千元的預算等等,希望在今天討論完以後,二十一日法案能夠通過,然後讓行政院能夠儘快地提出相關的預算案,讓大家能夠儘早得到照顧,儘早領到六千元的現金,也讓勞保、健保,還有台電也能夠得到補助,希望疫後大家能夠過得幸福美滿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