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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案簽呈錯放 扯出府檢陳年怨仇

記者葉進耀∕特稿

台南地檢署內部簽呈外洩案,外界的解讀直指南檢與當時的台南市長清德對立、互嗆,而故意利用假辦案之名,把貪汙案的簽呈影本,刻意夾帶放在妨害風化的案卷內,送到法院審理供律師閱卷而流傳出來,擺明就是藉著偵辦陳宗彥修理賴清德。

二0一四年間,南檢與台南市政府相處不睦,關係非常緊繃,主因是李全教議員賄選案,當時承辦賄選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要搜李的競選總部等十一個點,但出發前,上級下令搜索地點必須跳過競選總部,結果可想而知,最後,李全教賄選部分沒辦成,只辦到其競選總幹事黃澄清,黃也被判罪服刑。基層的檢調人員對於上級要求跳過搜競選總部的做法難以接受,此事也傳到賴清德耳裡,李選上議員後直取議長寶座,賴、李相鬥讓府會關係惡化,連帶府方直指司法偏袒李全教,故意不辦李,後來還上演副市長顏純左、秘書長陳美伶為了李全教議長賄選案,上門要求檢方動起來,看在檢方的眼裡,這已是侵門踏戶干涉司法,讓南檢無法接受,也很想不開,雙方結下樑子,市府原有保留給南檢廉政委員名額,也毫不客氣地直接取消。

二0一三年間檢方偵辦王孝瑋妨害風化案,發現市府新聞處長陳宗彥身涉其中,於是箭頭直指陳,簽出辦陳貪汙,要修理給賴清德好看。

一個重大貪汙案簽呈竟會荒唐到夾放到妨害風化案卷內,南檢內部層層把關,本應不可能發生,偏偏連闖多關,包括承辦檢察官、主任、襄閱、檢察長,竟成事實,到底哪一個環節出問題,有必要探究。

台灣高檢署只對簽呈外流作行政調查,僅追究相關人員是否有行政違失,至於南檢查貪簽呈外流,不論故意與否,都會涉及刑事洩密罪,需查清還原真相,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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