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員林報導
彰化地檢署積極推動酒精戒癮治療方案,針對因酒癮屢犯酒後駕車之公共危險罪被告或受刑人,透過運用緩起訴處分及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使其除接受應有的法令約束外,也能同步進入醫療體系接受酒精戒癮治療。
根據彰化地檢署統計,至今年二月中旬,該署執行緩起訴處分附帶應接受戒酒治療案件共十八件、易服社會勞動並接受戒酒治療案件共九件,成效顯著。
彰檢表示,有鑑於酒癮戒除並非單憑刑事嚴懲就能成功脫癮,因此,該署自去年十一月起積極推動酒精戒癮治療方案,針對因酒癮屢犯酒後駕車之公共危險罪被告或受刑人,透過運用緩起訴處分及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使其除接受應有的法令約束外,也能同步進入醫療體系接受酒精戒癮治療,透過藥物、心理及社會復健治療,協助其戒除酒癮、穩定基本生活、重建人際與家庭關係,進而回復健康的生活型態,也減少對社會治安的危害。
為使酒精戒癮治療方案運作能更為順暢,該署二十三日邀集縣府衛生局、彰化基督教醫院、彰化醫院及鹿港基督教醫院等單位,召開酒精戒癮治療方案聯繫會議,針對案件評估、轉介流程、接受治療情形追蹤聯繫等實務運作層面進行研討,希望透過司法與醫療共同合作,雙管齊下,協助酒駕犯罪者遠離酒精,脫癮而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