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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投共簽投降承諾書 判7年半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自民國一0八年以每月四萬元收賄達五十六萬元,甚至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高雄地院二十四日審酌向德恩接受偵查時自白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新台幣五十六萬元,依貪汙等罪判七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起訴指出,四十九歲退休軍官邵維強早在多年前即遭中共勢力吸收,在與向德恩結識後得知向因離婚心情低落萌生退伍念頭,即假藉關心之意勸他不要退伍,且可透過人脈逐步升遷計畫吸收他成為共諜。先是協助他遷移戶籍至名下旅行社,再交付中共組織人員所致贈的長白山印章與「(已故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向守志回憶錄」。

邵維強在和向德恩一0八年十月餐敘後還以「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早一點讓習大大(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那邊認同」等語,遊說他為中共效力,或在戰爭發生時不抵抗投降。向為貪圖升遷應邀簽署投降承諾書。

向身著軍常服簽署投降承諾書後,不但與邵手持投降承諾書合照,更讓對方帶著文件前往廈門請款,自一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起每月收賄新台幣四萬元直至去年一月,總計收賄共五十六萬元。全案經調查局人員前往他的住處搜出對方致贈的長白山印章禮盒,並查出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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