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看護移工 留用轉型創雙贏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勞動部去年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從事機構看護或家庭看護工作的資深移工,轉聘為中階技術人力,讓他們以優秀服務態度和純熟照顧技術為照護機構提供穩定優質服務。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機構雇主若藉「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資深移工或在台取得副學位以上的僑生,轉任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對雇主和移工都有幫助。

勞動部舉例以花蓮老人養護機構工作、獲得雇主聘僱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的阮姓看護說,從來到台灣,十二年來都在同一間機構工作,不僅喜歡這份工作,與主管及同事相處也相當融洽;若沒有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這些移工在滿十二年工作年限就須離開台灣,相當可惜。

聘僱阮姓看護工的機構表示,五名資深移工服務態度佳,轉任為中階人力有助於提供穩定優質服務。

勞動部指出,移工轉任後不用受在台工作年限限制,也不須再繳納就業安定費,且機構可用轉任後的原移工名額,繼續聘僱另一名移工;機構雇主若以每月新台幣三萬一千元以上經常性薪資僱用中階技術看護工,更可免備技術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