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阮姓男子八年前遭控涉殺祖母案,台中地院一審結果阮獲判無罪,經台中地檢署上訴二審,因無法證明其殺人犯行,台中高分院一日宣判,仍維持一審判決,判阮男無罪;另阮涉嫌侵吞阿嬤的存款、保險金,阮已坦承犯行,遭判刑三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國立中正大學劉姓女大生失蹤十六年案,檢警懷疑其男友阮哲夫涉重嫌,抽絲剝繭卻意外發現,阮的郭姓祖母也離奇失蹤,並在阮住處找到郭的假牙、證件等,一一0年九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阮男並求處死刑,但阮的律師稱其住處無血跡等反應,一審因找不到屍體,殺人部分罪證不足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