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關押最久死囚陳憶隆 聲請再審遭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在監最久的死囚之一陳憶隆,因同案被告徐自強獲改判無罪確定,也聲請再審,主張當年死刑判決採用法醫楊日松的鑑定報告有疑慮,要求重新調查。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陳男聲請的理由先前已提出,並非新事實、新證據,不符再審要件,裁定駁回。

陳憶隆於民國84年9月1日,被控與徐自強、黃銘泉、黃春棋,共同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並向黃家勒索7千萬元;其中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陳憶隆等三人被認定共犯均判死刑定讞。

民間司改會認為徐自強有不在場的證明,且黃春棋、陳憶隆指控徐男參與犯案的供詞前後矛盾,為其聲請再審獲准。高院於104年9月1日認定證據不足,改判徐男無罪。106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無罪確定。

陳憶隆、黃春棋至今仍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已逾23年,是目前關最久仍未執行死刑的死囚,徐自強翻案成功後,分別聲請再審,其中黃春棋已於108年前遭最高法院裁定駁回確定。

陳憶隆聲請再審主張,徐自強獲改判無罪,但他的鑑定報告指被害人屍體遭火燒,與自己的鑑定報告不同,屬新事實與新證據。

陳憶隆說,原判決認定自己與黃春棋向被害人屍體潑灑硫酸,是採用法醫楊日松出具的鑑定報告,但是刑事局卻記載「死者無強酸腐蝕的痕跡」,與原判認定不符。

但高院表示,陳憶隆提出的新事實、新證據,先前聲請再審時已經提出,不符新證據的再審要件;且與陳憶隆有關的犯罪證據,已盡調查能事,於法無違誤,裁定駁回再審。可抗告。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