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竹市黃姓女子自覺遭婆家不當對待,多次在未滿1歲外甥女的母乳中,摻入食鹽、砂糖,導致女嬰肝功能異常就醫。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將黃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刑度過輕,改判7月,不給緩刑。
黃女與丈夫婚後和小孩、公婆同住在新竹市的住家。民國110年間,丈夫的二姊產下一名女嬰,平均每週都會帶女嬰回娘家住2、3天,並請婆婆幫忙看照。
黃女自覺在夫家遭到不公平對待,且覺得婆婆對外甥女偏心、不疼自己的小孩,心生不滿,竟趁沒人注意時,把放在冰箱保存的母乳,摻入鹽巴和糖。
女嬰難以下嚥,喝奶量大減,且母乳也發生變質,二姊察覺有異,把女嬰送到新竹馬偕醫院檢查,發現肝功能指數異常,另也把母奶送交檢驗,結果發現鈉含量過高。
二姊在廚房裝設監視器,拍到黃女於同年10月18日上午,從冰箱拿出母乳加入糖後,再放回冰箱。二姊決定提告,黃女到案後認罪。期間黃女的婚姻因此破裂,離婚收場。
一審新竹地院認為罪證明確,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將黃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
高院指出,黃女明知外甥女喝下問題母乳住院檢查,在女嬰返家後,竟又兩度「加料」,造成女嬰肝指數異常,若非生母及早發現,危害恐更嚴重,認為一審刑度過輕。
高院審酌黃女認罪,女嬰健康也趨正常,且以女嬰名義多次捐款、抄寫經文等,態度尚可、頗具悔意,改判7月徒刑,但考量她未獲夫家原諒,不予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