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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馬海纜中斷未罰 陳揆允修法檢討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馬海纜七年來共發生二十九起中斷事故,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十日質詢時指出,卻沒有一件被罰或被究責,應修法檢討。行政院長陳建仁允諾處理,才有辦法有效嚇阻;NCC主委陳耀祥表示,已啟動修法工作,會加速處理。
洪申翰質詢時表示,中華電信二條台馬海纜,分別在今年二月二日晚間及二月八日中午發生斷纜,影響馬祖地區民眾通信服務,且三月一日又發生一次,一樣是因為中國大陸貨船造成,是否應該要有究責跟賠償機制。
陳建仁說,應該要有,而究責依據為電信管理法。不過,洪申翰表示,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處罰的案件數為零件。NCC主委陳耀祥補充,因為電信管理法的構成要件,並不包括海纜本身。
洪申翰說,目前看起來,破壞國內海纜只能用刑法的毀損罪究責,但實際上處罰的案件數也是零件,而當台馬海纜從二0一七年以來共發生二十九起中斷事故,難道不應該究責,政府應檢討相關法規機制或啟動修法作業。
陳建仁說,應該要檢討法規、要修法,修正相關罰則,這樣才能有效嚇阻。陳耀祥指出,NCC已跟數位發展部針對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啟動相關修法工作,關於條文本身的撰擬,不用太長時間,但涉及跨部會,希望在這會期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