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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圓富總裁吸金41億 判14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自稱「台灣巴菲特」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被控於九年前開設千鼎資產管理等公司,對外吸金四十一億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加重詐欺等罪,將他判刑十四年、併科罰金四億五千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周瑞慶化名「陳子龍」,一0三年起籌組千鼎資產管理等公司,自任億圓富集團總裁,以多層次傳銷手法舉辦餐會、說明會等方式,佯稱億圓富擁有許多子公司、將上市上櫃,前景看好等。
周男對外營造出集團規模龐大,再以「股票質押」、「借款保證獲利百分之二十至二十四」等名義,向民眾吸金四十一億餘元。檢調接獲檢舉,一0五年發動搜索,周男潛逃兩年後落網。
一審高雄地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將周男合併判刑十七年、併科罰金九億元。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十五年六月、併科罰金五億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去年九月將周男改判十四年、併科罰金四億五千萬元。
最高法院駁回周男上訴,刑期及罰金維持原判定讞;但認為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部分,及參與人的犯罪所得沒收部分仍有疑義,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