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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弒父分屍案 兒判刑19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 /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符冠群不滿老父親多次騷擾母親,以枕頭悶死父親,分屍後再丟棄在永和的溝渠內。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損遺棄屍體罪判刑19年,最高法院認同原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符男(56歲)的父母離婚30年,由他長期負責照顧母親,父親則住在療養院,雖與父親疏遠,仍會抽空去探視父親,並於民國110年11月,把父親接回永和住家同住。
相處一段時日後,符男認為父親的照顧需求過高,且不滿父親多次騷擾母親,同年月28日持枕頭悶死父親,再藏屍在住家的頂樓加蓋。他因擔心入獄無人照顧母親,決定棄屍。
12月6日,他肢解屍體後放入行李箱,次日凌晨2時許再拖行李箱走到永和水源橋上,把行李箱連同屍體、工具丟到圳溝內。後來有民眾發現異物,經勘察後報警處理。
符男供稱,只是想保護母親才會犯案,不是預謀,希望法院輕判,讓他能照顧母親。
一審新北地院、二審高院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符男判刑16年、依毀損遺棄屍體判刑3年6月,應執行1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