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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13航點三節前後7天可包機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十七日表示,十八日起航空公司可在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七日以及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求,在瀋陽等十三個航點申請包機飛航。
陸委會在三月九日宣布,兩岸除現行五航點,再開十個定期航班航點,十三個有需求但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申請包機。
民航局表示,十三個可申請包機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航空公司十八日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在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各七日申請飛航客運包機;另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求,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程序申請包機飛航。
民航局指出,航空公司應依民航法相關規定於起飛前十工作日檢附包機申請書及包機合約副本等報請核准,後續將視執行情形持續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