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降低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基隆市某報關行王姓小開,與母親對公司股份處分有異見,前年點火燒母親房間的毛毯,王母被濃煙嗆醒後雙方爭吵,王男竟持空氣清淨機重砸母親再掐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將王男判處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降低,減刑改判十三年。
王男是為許姓婦人(六十多歲)的次子,兩人共同持有報關行的股份,但時因利潤分配及股權買賣多次發生爭執,王男因此心生不滿。
民國一一年七月八日凌晨王男吸食毒品後,在母親四樓的臥室外用蠟燭燃燒毛毯,引發濃煙嗆醒母親,兩人因此發生口角。王男憤而持空氣清淨機等物重擊母親頭部及身體多處,見她倒地後,再掐死她。
高院表示,王男二審時認罪,且主觀認定母親報關業務涉及不法,案發當天吸毒後又有妄想症狀,地毯被燒時,王母持手機錄影,讓王男更認為有人要害他而攻擊,考量他犯後請朋友代為報警等,予以減刑,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