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議長劉陳昭玲涉貪遭押 高雄高分院駁回抗告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與機要秘書陳淑美涉貪污案遭澎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委任律師分別提抗告後,高雄高分院二十四日依劉陳昭玲否認犯行、仍有滅證逃亡之虞,駁回抗告。

澎湖地方法院本月十四日裁定劉陳昭玲與陳淑美二人羈押禁見,另名孫姓女子則以新台幣二十萬元交保;但因劉陳昭玲與陳淑美二人不服羈押裁定,委任律師分別提出抗告狀爭取出監,其中陳淑美抗告部分二十三日已被駁回。

高雄高分院說,劉陳昭玲雖否認犯罪,但法官依檢察官提出相關共犯、證人供述證據等資料,可認定其涉收賄及圖利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此外,劉陳昭玲雖提出有利證據抗告,但合議庭認為其證據與檢方所提涉案證據不符,且其中共犯或證人證詞有避重就輕、維護被告之情,仍待檢察官進一步偵查釐清。

合議庭認為,劉陳昭玲陳述不僅與其他共犯或證人陳述不同,且陳淑美和孫姓女子還有刪除對話紀錄事實,考量其財力、人脈,可認定被告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或逃亡之虞。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