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尊重議會自治

勞局樂見議會提供更優質婦幼相關措施

記者吳孟珉、陳佳伶∕台南報導

議員李中岑帶著三歲幼女到議事廳質詢遭酸,市長黃偉哲表示,議員能否帶幼兒進議事廳,尊重議會自治;至於政府機關員工是否能帶幼兒進到工作場所,必須由全國做出一致性規定。

勞工局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的雇主,應提供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措施。為營造友善職場,除設置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外,議會如果提供對婦幼更優質的相關設施或措施,當然樂見其成。

黃偉哲說,市長進不進議會,市長可以自己來決定;至於幼兒能否跟著議員父母進到議事廳,基於議會自治,就尊重議會的議事規則。如果議會認為有需要,可訂定相關規定。

至於市府本身,黃偉哲說,對於保障婦女權益一向不餘遺力,像是家庭日就是鼓勵員工親子互動。而政府機關員工是不是能帶幼兒進到工作場所?必須由全國做出一致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