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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骨科軍醫涉貪交保變收押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部林姓主任涉向廠商收賄,台中地院之前裁定六十萬交保;檢方歷經一個月抗告成功,經台中高分院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審理,二十五日裁定林男羈押禁見。
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部林姓主任,一0八至一0九年間辦理醫院儀器採購案,涉嫌向廠商陳男、甘姓前總經理等人收受賄賂。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進行十七處搜索,將林姓主任及相關廠商人員共二十二人帶回偵辦,並在林男住所搜索查扣疑似犯罪所得及來源不明的現金二千三百多萬元、點鈔機等物,另在甘男辦公室查扣現金一百餘萬元、核銷單據等相關證物。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林姓主任涉嫌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陳男、甘男涉嫌違背職務交付賄賂、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三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醫院當時也將林男調離現職。
台中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林姓主任、陳男、甘男分別以六十萬、三十萬、五十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裁定發回。台中地院審理開庭,裁准林姓主任羈押禁見,他隨後也被押往台中看守所。
至於林姓主任妻子因為家中屋內藏二千三百多萬元現金,疑涉財產來源不明罪,涉嫌洗錢等罪名,遭檢方裁定三十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