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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律師事務所違憲?法庭辯論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理律律師事務所不滿十二年前遭搜索,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二十七日召開言詞辯論庭。聲請人認為,刑事訴訟法有關搜索律師所及查扣相關事證,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辯護權及訴訟權,但司法院與法務部代表均認為未違憲。
士林地檢署偵辦違反證交法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於民國一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搜索理律法律事務所新竹分所,並扣押相關物品。理律認為檢調搜索及扣押相關事證的作法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
本案爭點在於律師與當事人間的秘匿特權(或稱律師與當事人之秘密溝通豁免權)、及律師執業隱私權是否應受憲法保障?刑事訴訟法第一二二條第二項及第一三三條第一項規定,是否已構成權利侵害?
理律代表李念祖律師主張,基於秘密通訊自由、律師工作權、隱私權、資訊自主權及正當法律程序、訴訟當事人防禦權、不自證己罪的默秘權,均可推導出被告與律師間的溝通豁免權為憲法所保障權利,且在國際公約上均被肯認,請求宣告違憲。
司法院刑事廳肯定刑事被告防禦權、被告與辯護人不受干預溝通的權利、被告受有效辯護的權利均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但被告與辯護人不受干預溝通的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例如被告現在進行犯罪而與律師溝通就不受保障,只是限制手段須受嚴格的司法審查。
法務部則盤點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搜索律師事務所,與扣押律師事務所內資料的相關規定,認為相關規定關於搜索律師事務所的規定,在法規範與執行面均無違憲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