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今若燃煤 按次罰600萬

台中市環保局是否對中火按次開罰六百萬元並限期改善,引起各界關注。(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中火一0八年度生煤用量已超過一一0四萬噸,未符合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四年減四成規定,台中市環保局將於十四日展開複查,若中火十部機組仍有生煤持續使用,將按次開罰六百萬元並限期改善。對此台電表示,將尋求行政救濟,市長盧秀燕則反嗆不會退縮或妥協。
 中火用煤量十一月底已達一一一三萬公噸,台中市環保局三日已依空氣汙染防制法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等,開出三百萬元罰單,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三日處分函已函知台電,依據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總說明第三條規定,台中電廠的生煤使用量應自近年最高生煤用量一八三九萬公噸,四年內減少七三五萬公噸,降至一一0四萬公噸。

台中市長盧秀燕強調,不因台電恐嚇性說法而退縮或妥協,一定會依法行政,強力捍衛中部天空。 (記者徐義雄攝)
 台中市環保局將於今天展開複查,環保局表示,若中火十部機組仍有生煤持續使用,將按次開罰六百萬元並限期改善。
 台電對此表示不服。台電說,台中市政府在一0六年核發的操作許可證,規定「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一千六百萬公噸」,台中電廠今年擴大減煤,用煤量可望低於一千三百萬噸,相對於市府許可證核准的用量大減三百萬噸,台中電廠始終遵照許可證要求操作,並無違誤。
 台電指出,台中市府十一月二十日以「誤繕」為由,直接修改許可證公文書,把將原許可的一千六百萬噸,降為一一0四萬噸,自行「創造」開罰理由。市府上月底修改規定,距離年底僅剩一個月,不合理也不合法。台電呼籲市府應依法行政,並表示台中市府再開罰將尋求行政救濟。
 對此,盧秀燕昨天在台中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時指出,生煤是一整年度的用量,台電應在全年度中進行調度,台中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經台中市議會通過,一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生效實施,台電四年前就已接到通知,四年後台電才說做不到,這並非國營事業應展現的風範。
 她表示,中央能源政策失衡,導致台電發電須左支右絀、到處調度,更導致空汙,這些都是人民在受苦與承擔,台電只是執行者,呼籲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調配各種能源發電,不能讓中火空汙繼續影響人民健康。
 盧秀燕並強調,市府絕不退縮與妥協,一定會依法行政,落實台中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捍衛中部的天空,維護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