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去年九合一選舉前論文風波不斷,化名「翁瑞達」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在臉書發文質疑當時的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調查官余正煌的論文涉及抄襲,遭二人提告。台北地檢署31日偵結,認為陳男所言有相當憑據,且可受公評,兩案均處分不起訴。
民國110年9、10月間,陳時奮在臉書貼文,指高虹安被其指導教授李傑除名,質疑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去年還指控高虹安在美國辛辛那提的博士論文涉及抄襲等。
陳男去年在臉書貼文指,余正煌於105年7月間在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發表的碩士論文,涉抄襲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於106年1月間在同一研究所發表的碩士論文等。高、余認為陳男所言不實,分別對他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檢方調查指出,陳時奮有蒐集高虹安與余正煌的相關學術論文資料,自行比對後再做出評論,所言有相當憑據,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且主要用意在於訴諸社會公評。
檢方認為,陳男合理查證、比對高虹安論文後發表言論,即使讓高感到不快,仍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余正煌在林智堅論文抄襲風波中,成為利害關係人而涉入公共議題,自應受較大程度檢驗。檢方認定兩案事證不足,對陳男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