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驗船機構「中國船級社」(CCS)發布《化學品船智慧貨物管理檢驗指南》,該指南自下(四)月一日生效。
為適應船舶液貨控制系統的發展,提高液貨裝卸效率,縮短船舶在港停留時間,緩解運輸及裝卸貨期間人員疲勞,最終達到提高安全和經濟效益這一根本目的,CCS結合業界需求編制《化學品船智慧貨物管理檢驗指南》,並將於2023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該指南以化學品船為物件,就《智慧船舶規範》第六章智慧貨物管理的內容作補充說明和詳細規定,通過調研化學品船型貨物管理程式,結合化學品船貨物系統特點,研究化學品船貨物相關規範法規要求,為化學品船貨物系統的智慧化提供指導,助力化學品船營運更加安全、經濟、高效發展。
指南以化學品船貨物管理系統的貨物/貨艙監測、預警/報警與輔助決策、智慧配載、自動裝卸貨、智慧洗艙功能為智慧化目標,結合目前化學品船的貨物管理現狀,主要涵蓋系統的技術要求、圖紙與資料審查、附加標誌初次檢驗及建造後檢驗等內容。
指南共分七章,內容概述如下:
第一章 通則-明確指南的目的、適用範圍、給出相關定義和一般要求。
第二章 貨物/貨艙監測、預警/報警與輔助決策-規定貨物/貨艙監測、預警/報警與輔助決策功能的適用範圍、總體功能、連續監測和顯示的參數、預警與輔助決策、報警與輔助決策要求。
第三章 智能配載-規定智慧配載總體功能、智慧裝卸載計畫、裝卸載過程模擬要求。
第四章 自動裝卸貨-規定自動裝卸貨總體功能、裝卸貨檔系統、自動裝卸貨、安全控制功能要求。
第五章 智能洗艙-規定了智慧洗艙總體功能、智慧洗艙計畫、洗艙過程監測與輔助決策、洗艙結果評估功能要求。
第六章 圖紙與資料-規定對圖紙與資料的審查依據、圖紙與資料清單。
第七章 附加標誌檢驗-規定對智慧貨物管理附加標誌的初次檢驗、實施核對總和建造後檢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