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保防科林姓警務正日前遭民眾提告違反跟騷法,永康分局警方受理報案後三月卅一日訊後依法將林法辦,檢方同日晚間聲押,台南地院連夜召開羈押庭,訊後裁定三萬元交保,另諭知不得對本案關係人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及跟蹤等行為。
林員日前遭民眾指稱有持續糾纏並不斷利用通訊軟體傳訊騷擾情事,日前在公司同事陪同下至永康分局提告性騷及違反跟騷。警方獲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三月卅一日開發書面告誡,全案同日移送南檢。
檢方晚間訊後認林涉性騷擾、跟騷犯嫌重大,且有串證、反覆實施騷擾行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連夜召開羈押庭審理,四月一日凌晨二時許裁定三萬元交保,另諭知後續不得騷擾女方及其同事。
針對性騷、跟騷部分林員堅決否認,惟台南地院認該部分有事實足認林員罪嫌重大,且目前尚有證人未及訊問,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亦不排除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可能。審酌本案偵辦狀況及林員涉案情節、比例原則、公共利益等一切情狀,認具保、諭知特別處分應具想當程度心理約束力,准予三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