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一名連姓女子的視障者帶著導盲犬,三月三十一日和友人到宜蘭一家知名小籠包店消費,卻被店家以寵物不能進店為由,安排她與導盲犬坐室外桌用餐。店家表示,歉意,強調下次不會了!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長林蒼蔡說,公共、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都不能拒絕導盲犬進入,很遺憾發生這種事,將限期改善不改善,將處最高五萬元罰金。
連小姐說,她於三十一日和友人從南部到宜蘭玩,要跟朋友一起進入小籠包店消費遭拒,儘管她一再表示,導盲犬是工作犬不是寵物犬,還是無法入內,店家安排她坐室外座位,有些挫折難過。
店家林姓老闆娘坦言,連女所言屬實,不過當時正值中午時段,店內客人多,見狗狗體型大,心想室外座位空間也較充裕,所以請她坐室外座位,不曉得會讓她不舒服;開業二十多年來,第一次遇到導盲犬,不了解相關規定,造成客人不舒服,「真的很抱歉,我們會改進」,以後不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