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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受害者批兩面手法騙輕判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一0年男子黃子洋酒駕衝撞釀林男一家一死三傷,高雄高分院依酒駕致死等罪判九年十月,黃男雖提出售名下透天賠償,但受害林男痛批,黃為爭取刑事輕判,民事又提訴拖延贈與,根本玩「兩面手法」。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酒駕致死等罪判處黃子洋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高雄高分院依林家傷者已達重傷程度,且肇事時速約達九十三公里,從重改判黃九年十月;另民事部分,判賠林男一家新台幣三千五百四十九萬餘元。
林男七日坐著輪椅前往高雄地方法院出席第三人異議之訴準備程序庭,會前痛批黃子洋在一審審理時信誓旦旦要拿出名下透天厝賠償,但實則操作兩面手法,在法庭上假和解騙取輕判,和解時遲遲不拿出房子所有權狀,延遲正本提出時間。
林男說,黃子洋胞姊認為這棟透天厝屬於母親借名登記,因此黃子洋應無權處分房產,據此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為的就是爭取取消贈與房子。對方頻提訴訟拖延贈與,有錢請來知名律師打訴訟,卻不好好跟家屬談賠償,造成受害者身心疲憊,持續浪費律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