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年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再度攜手合作,執行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透過媒合再利用業者循環再生,鼓勵漁民將廢漁網前處理去除雜質後交付回收,並據此給予每公斤十元或十五元的不同回收獎勵金。環保局指出,總獎勵金三十萬元,自五月起於每月十五日在台中市多處漁港交付換取獎勵金,鼓勵台中市漁民一起守護珍貴的海洋環境。
環保局指出,棄置漁網可能導致海洋生物死亡,也可能纏繞船舶,影響航行安全;漁網具多以塑膠或耐用合成材料製成,如聚乙烯、尼龍及特多龍等材質,且通常有浮標、金屬等配件,自然環境難以分解,對海洋生態或經濟都造成威脅。
環保局去年爭取海保署廢漁網回收試辦計畫,共發放獎勵金十六萬元,完成收購十六公噸廢漁網,其中經前處理可再利用廢漁網約十三公噸,再利用率可達八成,經回收售予再利用商(造粒廠),製成尼龍海線及塑膠粒等可利用材料,落實資源永續利用及海洋保育政策。
環保局表示,今年規劃自五月起於每月十五日,在台中市各漁港海廢暫置區旁辦理收購(梧棲漁港上午十時至十一時三十分,其他漁港或地點可另約定時間),廢漁網交付回收前如果先完成簡單的前處理,例如去除雜質、拆除附件及繩索、沖洗乾淨等,打包或繩索綑綁,現場發放獎勵金每公斤十五元;若未進行前處理,則仍以鼓勵性質發放每公斤十元,今年總獎勵金三十萬元用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