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聯席會議十日初審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等案。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說,歷經三十五年,這有助農民權益保障邁出一大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則表示,這是歷史時刻,感謝立委支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併案審查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等十六案,關於農業部組織法草案部分,共有八項條文,經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僅就農業部的次級機關及其業務有些許不同意見,因此保留,待後續協商,其餘條文則照行政院提案或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
初審條文規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農業、林業、漁業及畜牧業行政業務,特設農業部,掌理十大事項,其中包括農業政策與法規的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