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國中管弦樂團被指收費不當一事,教育局表示,該校樂團係經學校家長自發性成立,相關規範由參與團員及其家長合意訂定,為確實了解學校管絃樂團運作,以及經費收支情形,將到校查處,依法究責。
學校表示,依據管弦樂團甄選簡章內容,參加團員費用須自行負擔,團費每學期繳交一次,學期間不會再另行收費,並於簡章中明訂練習時間與退團相關規範。
該團目前練習時間,除社團時間外,另會於部分中午時間進行兩次大團練、一次分部練習,倘有賽事,賽前會於假日或課後進行加強練習。相關收費及支出由家長後援會委託學校代為處理,學校並逐一記錄各項收支,定期公告收支明細。
針對有關經費收支管理及運用、練習時間及退團等規範,學校將協助轉知家長予以協商調整。
教育局強調,為確實了解學校管絃樂團的運作,以及經費收支情形,到校查處倘涉有不法,將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