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十八日表示,世界貿易組織(WTO)在四月十七日宣布我國控告印度提高資通訊產品關稅案獲得勝訴,去年我國對印度涉及本案的出口額已達九點三億美元,此勝訴判決彰顯我國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捍衛出口利益,行政院感謝審議小組支持我方主張。
印度雖極可能在目前上訴機制功能仍然不彰之情形下,提出上訴,但我國將持續與歐盟及日本共同商討策略,以確保印度履行審議小組之裁決。
因美中貿易糾紛及地緣政治,我國資通訊廠商紛紛前往印度投資,須自台灣出口零組件。印度政府為保護其國內產業,自二0一四年起,調高手機、基地台、手持聽筒及其他資通訊產品等三十二類資通訊產品關稅,調整幅度高達百分之二十,違反印度就該類產品零關稅待遇之承諾。
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資通訊產業是我國具高度競爭力的項目,本案訴訟程序因疫情幾經延宕,WTO審議小組終在十七日公開其最終報告,判定原告勝訴,認定印度對上述產品課徵關稅違反WTO協定,並建議印度應修正措施以符合WTO規範。WTO是我國所參與最重要的國際經貿組織,至今我國以原告身分提出控訴之案件共有七件。
除本案外,二00二控告美國進口鋼鐵防衛措施案,諮商階段雙方和解;二00四控告印度特定進口產品反傾銷措施案,諮商階段雙方和解;二00八控告歐盟就部分資訊產品課徵關稅違反ITA案,我國勝訴,歐盟未上訴;二0一四控告加拿大焊接碳鋼管案反傾銷稅案,我勝訴,加拿大未上訴,全案確定終結;二0一五控告印尼鋼鐵產品防衛性關稅案,我勝訴;二0一五控告印度課徵進口隨身碟反傾銷稅案,有諮商未進入小組審議階段。其中有部分案件在進入訴訟階段之前,已透過諮商達成和解,實際進入訴訟階段的四件案件中,有三件我國均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