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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殺母自稱國父 判18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歲陳姓男子曾患精神疾病,去年四月一日向母討零用金未果,竟持水果刀砍殺母親五十刀致死;姊姊隔天聯絡不上人,通知鎖匠開門,才知母親已死。陳落網時胡言亂語,自稱「國父」,還宣稱死者不是自己母親;一審認定陳有精神疾病,依殺人罪,判刑十八年,令入醫療相當處所,監護五年;二審十九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十八年,可上訴三審。
一審去年審理時,經精神鑑定,認定陳男有情感性精神病、雙相情緒障礙症等狀況,犯行時受到精神病影響,依殺人罪判刑十八年;因陳執刑完畢後,有極高可能再犯,另宣告執刑完畢後,令入醫療等相當處所監護五年。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過去患有雙向情緒障礙症就醫,與六十二歲母親同住在台中市太平區的大樓內,陳母每週給陳一千元零用金。去年四月一日晚間,陳男因對母親不給零用錢心生怨懟,先持廚房水果刀,坐在客廳內等候,陳母於烹煮冷凍水餃時,陳男拿出水果刀刺殺母親,造成多處銳器傷,隨後朝母親下顎刺入,陳母抵抗,陳再持刀再刺母胸、背、頸六刀,陳母因心臟、肺臟破裂倒地,陳不甘休,連續持刀往母頸、上背刺三十二刀,一共刺了五十刀。
陳男犯後沒報警,反將凶刀丟進洗碗槽清洗,另將身上血跡洗清後,跑回臥室睡覺,任由母親倒臥在餐桌旁的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