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證交法修正案限縮獨董權限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日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落實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保障少數股東權益及穩定公司經營。該修正案大大限縮獨董權限,被外界視為「光洋科條款」。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本次修法係基於審計委員會採合議制,攸關公司重要事項應透過會議方式集思廣益,以落實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的發揮,兼顧少數股東權益的保障及公司穩定經營,故有其必要性。

光洋科二0二一年董事會以臨時動議方式解任原董事長馬堅勇,引發市場派與公司派鬥爭,為避免預防這類事件再度重演,金管會提出證交法修正案,限縮獨董權限。

外界預期,金管會將獨董三大權限移歸給審計委員會,審委會將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取得審委會主導權,就能掌握更多權限。

本案修正要點,第一項,基於對董事提起訴訟、召集股東會及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時之代表,攸關公司重要事項,應透過審計委員會合議方式充分討論。

同時,考量公司可能有正當理由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情事,為避免對公司營運造成影響,增訂應送交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應以全體董事特別決議行之。另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對於財務報告事項仍應出具同意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