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義爭女更裁 女童免赴義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義大利籍商人跨海興訟與詹姓空姐爭取八歲女兒親權案,台北地院去年重新裁定,指女童應透過視訊與父親會面,且寒、暑假須赴義與父親生活。詹女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廢棄女童寒暑假須赴義國的裁定確定。

北院去年主要作出兩項裁定,女童平時應透過視訊與父親會面,寒、暑假須赴義大利,與父親一起生活各十天、三十天。最高法院審酌後裁定,廢棄女童寒暑假應赴義國生活的部分,即不能強制女童赴義確定。

義國男子於民國九十六年間因公來台,認識空姐並交往,兩人一0三年未婚生下一女。一0六年底,義男以探望祖母為由,帶女兒回義大利與家族團聚二十天。義男不僅提前九天帶女童出國,且歸期一延再延,成為雙方興訟引爆點。

法院執行官與義男去年五月十四日到女童台中就讀學校執行交付,但女童不願離開、校方也拒絕交付。空姐十七日除聲請宣告該裁定違憲。

憲法法庭十八日緊急裁准停止執行,並發回最高法院重新裁定。最高法院認為應審酌女童的最佳利益等,廢棄原裁定,發回由北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