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 張世賢另案偵辦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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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針對正副議長賄選案,當時跑票之一國民黨議員張世賢另案偵辦,最後以證據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這也是同案十一名被告當中唯一沒有被起訴。

檢調偵辦正副議長賄選案,於今年一月三日大動作搜索市議員張世賢服務處,並帶回偵訊,隔日以十萬元交保,時國民黨有李文俊、李鎮國及張世賢三個議員跑票,引發外界關切。檢方偵查依張世賢的通聯定位,認為張與李文俊有所接觸,且確有跑票,但最後查無張涉賄選相關證據,而做出不起訴處分。

民進黨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被控密謀以每票至少一千萬利誘加恐嚇等方式,讓國民黨議員李文俊等三人跑票,欲促成「邱李配」綠藍結盟,並透過郭再欽操盤,郭為幫邱達勝選目的,甚至拿市長黃偉哲當背書。最後,檢方起訴邱莉莉等十人。

張世賢服務處表示,尚未接到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張本來就沒有涉及賄選這回事,檢方的不起訴處分也是還給議員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