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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空汙防制 環局加強稽查揮發性有機物工廠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市環保局為避免工廠不當操作,無法降低揮發性有機物,透過深度查核、儀器檢測檢視活性碳效能進行稽查,一一一年就有工廠因操作不當遭罰六百萬元。
環保署於一一0年間,發布「固定汙染源有害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針對廿二項有害物種明訂管制標準。
環保局表示,包括活性碳、水洗、熱處理技術等,都是工廠為降低揮發性有機物(VOCs)濃度設備之一,相較於熱處理技術防制費用高、洗滌技術操作技術高及二次汙染處理問題,活性碳使用占比遠高於其他防制技術。
據統計,南市使用活性碳家數為一百廿一家,最大宗為塑膠製造業占廿七趴,其次為染料、塗料製造業占十一趴。
環保局說,一一一年針對表面塗裝業透過管道檢測檢視排放符合度,執行十二家當中,有一家因未落實操作而使用活性碳濾網,造成濃度超標被罰六百萬元;另一家油墨製造業未定期更換活性碳,依法裁罰及追討不當利得共五十四萬元。
環保局目前已於南市工業區、畜牧場、交通要道,建置一千四百顆微感器,全天候監控空氣品質,且會不定期派員稽查,如經稽查發現不符者,將處以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