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假帳案 判賠投資人50億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康友-KY公司前董事長黃文烈等人涉以不實財務報告製造營收假象,使投資人誤信買股,詐貸二百零一億多元,投保中心為四千多名投資人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康友、黃男等人應連帶賠償五十億五千五百八十萬餘元,另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與兩名會計師,也應連帶賠償二十五億二千七百九十萬餘元。

檢方去年起訴黃文烈等人,並對其發佈通緝。檢方指出,康友在中國大陸百分之百轉投資孫公司六安華源製藥公司,民國一0七年起營運困難;次年,黃男把六安土地、廠房及機器設備抵押給中國贛州銀行廈門分行,借貸人民幣二億三千七百多萬元。

康友一0八年第四季財務報告未揭露抵押資訊,負責簽證的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對不實財報未依有關法規、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此外,黃男等人也涉嫌炒股,大賺二十二億六千多萬元。

黃男等人還涉嫌編列不實財報,營造康友營收暢旺及財務體質健全等假象,使大眾及銀行願意投資進場買入股票及放貸,詐得二百零一億六千多萬元,造成投資人損失。

投保中心為四千七百四十四名受害投資人提起團體訴訟,向康友、黃男、康友總經理、財務長、多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施景彬、江明南等人求償共五十三億四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