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內拒酒測三次被罰逾百萬 查封透天厝 老父幫繳清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住高雄的歐姓男子騎機車酒駕,兩年內連續三次被警攔查拒絕酒測,加上無照駕駛及其他交通罰鍰,被重罰逾百萬元,他只繳一小部分,其餘欠繳87萬多元因無力繳納,被移送強制執行。執行官查封他在台南歸仁區持分透天厝,歐父得知後26日下午趕忙抱著現金到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代為繳清。

這件案子原是執行署高雄分署追討的,由於欠稅人在台南名下有房子,才囑託台南分署查封執行。台南分署指出,歐男(52歲)前年11月間及去年7月間、9月間,先後三次遭高雄市警局旗山分局員警攔檢,歐男因三次皆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測,被依違反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由高雄市交通局逐次加倍裁罰,從第一次罰18萬元,第二次罰36萬元,第三次再罰54萬元,光是拒絕酒測總罰鍰即高達108萬元。

台南分署受囑託查封歐男在台南歸仁區的一棟透天厝,執行人員以電話聯絡歐男家人,其父親得知並了解其欠款的情形,執行人員告知已訂於5月4日至現場查封房屋。歐父趕緊攜帶現金至高雄分署,將兒子的酒駕罰款和其他交通違規罰款,全部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