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丟議員 遺缺不補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遭判刑一年定讞,高雄市議會指出,俟行政院解除陳議員職權函到後,依法辦理。

陳致中因洗錢案判刑定讞,高雄市議會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陳議員案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其解職後所遺缺額,並無遞補問題。

陳致中隨後在臉書發文表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他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的託付,但地方的建設、鄉親的需求還未完全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