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籍女大生命案國賠 60萬和解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殺害棄屍案,被害人家屬認為台南市警局等四個單位怠於啟動偵查作為等,跨海提國家賠償近六百萬元。經台南地院調解成立,市警局等四單位同意支付關懷慰問金六十萬元給被害家屬,雙方達成和解。

二0二0年十月二十八日晚間,長榮大學三年級鍾姓女學生由校園返回校外宿舍時,被男子梁育誌強擄並加以性侵殺害,遭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山區,梁育誌一、二審均被判死刑。家屬去年二月對台南市警局、歸仁警分局、歸仁區公所、工務局提國賠,認為警方怠於啟動偵查作為,未防止夜間婦女被害事件的發生;工務局和區公所對於高鐵站高架橋下設置的路燈,未盡管理維修之責,放任路燈壞掉或不亮,無法達到夜間照明效果。

台南市警局等四個單位委由律師與鍾女父母及其律師,今年四月中旬在台南地院達成調解後,再由市警局委任律師發表和解聲明,稱市警局等機關願意基於關懷「台南女兒」立場,盡最大能力修復原告的傷痛,同意支付關懷慰問金以撫慰原告喪女之痛,並告慰其愛女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