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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新增主動通知業者申請沖退原料稅服務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提升便民服務,已自今(112)年4月10日起,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下稱沖退稅e化作業) 自動檢核出口報單,符合可申請沖退稅條件者,系統即主動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業者辦理退稅。
關務署說明,以往業者申請沖退原料稅前,須先登入「關港貿單一窗口」沖退稅e化作業查詢出口報單沖退稅狀態,確認「已可申退」,再提出退稅申請。為簡化業者作業程序,業新增由系統自動檢核個案出口報單,符合可申請沖退稅條件者,即主動發送郵件至用料清表中所載廠商於「關港貿單一窗口」註冊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業者申請退稅。業者接獲通知後,即可利用沖退稅e化作業線上申辦退還原料稅,節省業者作業人力及時間。
關務署進一步提醒業者,依關稅法第63條規定,外銷品應沖退之原料進口關稅應於原料進口放行之翌日起1年6個月內申請沖退,請業者於收到通知後,儘速辦理以免影響權益。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該署業務窗口(電話:02-25505500分機 2829、2831、2832)或「關港貿單一窗口」客服中心(免費服務電話0800-299-889),將有專人提供協助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