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住彰化縣的陳姓女子欠繳行駛高速公路通行費、使用牌照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公路法罰鍰、汽車燃料使用費合計四百九十二件,總共欠繳近十八萬元拒繳,被移送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追討並查扣其保險後,立即全數匯款繳清。
台南分署說,陳女(卅五歲)原本欠稅額、罰款等共計十七萬九千八百多元,執行人員發現陳女名下有一部汽車、薪資及保單,於二0二0年九月間命其到場並要求交付車輛,但陳女仍置之不理,隔月立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薪資未果,仍持續追蹤。
後來,陳女的母親來電告知欲分期繳納,惟未按期繳納,此時陳女已有清償部分,尚餘欠款十四萬七千餘元。二0二三年二月間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陳女保單,同年四月廿日再核發收取命令將保險金交付移送機關收取。
陳女得知保單被查扣,於五月四日去電台南分署稱願籌錢繳清剩餘欠款,並於同月十一日匯款將全數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