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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拾獲空氣清淨機未交警方 依侵占罪嫌送法辦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郭姓婦人在林森路人行道石椅拾獲一台小型空氣清淨機,未送交派出所,失主蔡姓男子報案遺失,警方調閱公司監視器查出郭婦涉案,約談到案後依侵占罪嫌法辦。
市警一分局東門派出所日前受理遺失空氣清淨機案件。失主蔡男說,本月12日上午7點30分,在林森路二段公司門前人行道與友人聊天,將一台價值約2000元小型空氣清淨機放在人行道上的石椅上,離開時忘記取走,約10分鐘後返回原地,發現清淨機已不翼而飛。
蔡男調閱公司監視器影像發現,有一名女子徒步經過該處,順手將空氣清淨機拿走。蔡男說該空氣清淨機剛買不久,生活上亟需用到,請警方幫忙找回來。
東門派出所警員楊曜銘、林柏伸從影像得知女子身形與衣物特徵,2人憑藉多年偵辦刑案的經驗,蒐集現場相關事證,逐一抽絲剝繭,分析過濾該女子可能出現的地點加強查訪,很快查知涉案人是58歲的郭婦,並通知她到案說明。
郭婦辯稱拾得遺失物,原本要送到派出所,因工作繁忙而一時遺忘。員警將郭女交出的清淨機發還給蔡男,詢後依侵占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